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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立法會剛剛三讀通過職安健修訂條例草案。
職安健修訂條例草案,將檢控期限由半年延長至9個月,並容許勞工處以「可公訴罪行」檢控違例僱主將最高罰款由50萬元調高至1千萬元。有商界議員憂慮中小企承擔能力;勞工界議員郭偉强則指近日接觸去年安達臣道天秤倒塌事故的死者家屬,表達不滿拖延20年才增加罰則。
立法會議員(勞工界)郭偉强:「她想託我問一個問題,她說如果加大罰則可以提高阻嚇力、提高大家意識,避免意外發生,為甚麼要等20年、為甚麼不一早做、為甚麼2019年時不做、如果當年做了,上年天秤倒塌事故是否可避免。政府部門對於這些刻不容緩,但是要拖20年的政策,甚麼時候有KPI(關鍵績效指標)。」
立法會議員(批發及零售界)邵家輝:「中小微企絕大部分公司根本沒有1千萬元在戶口,如果真的遇到這個情況,如何發生。巡查可否加大些、會否是教育上的問題、是否一定要罰則加到這麼高、是否一定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