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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屍兇案 證券公司前董事改判誤殺罪成囚9年半

無屍兇案 證券公司前董事改判誤殺罪成囚9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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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屍兇案 證券公司前董事改判誤殺罪成囚9年半

【Now新聞台】證券公司前董事陳文深被控2011年謀殺情婦,原本判謀殺罪成,經第三次審訊,改判誤殺罪成,判囚9年半。由於他已經服刑約9年,代表律師透露他只須監禁多大約31日。

被告陳文深,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他被控於2011年在香港謀殺33歲女子秦嘉儀。

案件經歷審訊3次,在2015年及2017年,陪審團皆裁定他謀殺罪成,曾是香港首宗「無屍、無招認、無法證」,但成功入罪的謀殺案件,直至他第二次上訴得直,並在周一被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罪不成立,誤殺罪成。

法官黃崇厚在判刑時指,事發時,被告的前妻剛發現他與死者婚外情,情緒不穩,企圖自殺。秦嘉儀亦患有嚴重抑鬱症,被告的壓力上升到臨界點。

被告自辯時指,他答應前妻會與死者結束關係,但死者卻咒罵他全家,聲稱會破壞他的家庭及事業,甚至企圖跳樓,令被告在當刻失控,用手按著她的鼻、嘴巴及喉嚨,最終殺死秦嘉儀。

法官接納被告是因被激怒而殺人,並沒有預謀,但死者的說話及行為只屬低程度的挑釁,加上被告在第一次審訊時,完全否認殺人。第二次審訊時,改稱是自衛殺人。去到第三次審訊,才提出自己是被激怒而殺人,因此即使他在第三次審訊前,承認誤殺罪亦非「及時認罪」,綜合各種因素後,判他監禁9年半。

被告的代表律師在判刑後離開,指被告對判刑感到高興,形容自己獲得新生。

由於截至現時為止,被告已服刑大約9年,他的代表律師透露,只要多服刑大約31日,他便可刑滿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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