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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獲准就國安法案件,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辯護,其後人大釋法指,有關問題需取得行政長官證明書,黎智英入稟高院要求頒令,人大釋法不影響較早前法院判決。
入稟狀要求原訟庭頒布聲明,釋法對黎智英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一案的判決沒有影響;另一項交替性的聲請,是要求高院向行政長官索取證明書,解釋由Tim Owen代表黎智英及不具在港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擔任國安案件辯護人是否涉及國家安全。
全國人大常委去年十二月三十日,就港區國安法第十四及四十七條作出的解釋,指有關律師處理國安法案件,要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