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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近四成新界村屋僭建物清拆令,未有如期遵從。而屋宇署勘察行動進度緩慢,要再花10年才能勘察全港認可鄉村,批評署方執法不力,未能遏止僭建物蔓延影響政策公信力。
針對新界村屋僭建物問題,政府在2012年實施加強執法策略,按嚴重和風險制定執法次序、有迫切危險或新建的僭建物要即時執法。不過,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截至2021年年底,屋宇署發出的5384張清拆令中,有逾2000張,即逾三成七期限已經屆滿,仍然未獲遵從。
有個案逾期八年才清拆僭建物,期間,屋宇署都無採取跟進行動。
除了執法不力,調查都發現部分個案屋宇署在視察後,9至18個月才發出清拆令,不符合即時執法的目標。
調查又指,屋宇署勘察行動進度緩慢,花了近十年只勘察四成六的認可鄉村,需要再花10年才能勘察全港642條認可鄉村。
屋宇署提出1383宗檢控,有972宗成功入罪,當中近一成屬再次入罪。
申訴專員公署指,目前村屋僭建物罪成平均罰款不足一萬元,被判監個案只有九宗,阻嚇力不足。
屋宇署亦因工作量大,未能集中資源打擊違例最嚴重個案,會令政策失去公信力。
申訴專員趙慧賢:「包括業權問題、土地紀錄等等,加上可能有人居住,需要搬遷的問題,但儘管有種種問題,都要正視現時清拆令遵從率並不理想。看不到其他個案有持續性及貫徹執行,這個牽涉種種問題,包括部門的承載力個案數量太多。」
公署建議署方,重新檢視執法策略,優先針對嚴重及屢勸不改個案,簡化正施工僭建物執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