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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前年七一銅鑼灣刺警案,一名女子涉嫌協助施襲的男友離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監一年。
26歲被告張芷程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
案情指,前年七月一日,工程師黃鈞華在銅鑼灣以摺刀插向一名警員,令對方受嚴重傷害,張芷程同日不斷搜尋航班資料,與黃鈞華溝通,並替他購買日後由倫敦往台北的機票。
辯方求情說,被告背景報告正面,涉案行為在當日刺警案後數小時發生 ,不涉及長時間周詳策劃,無證據顯示被告有參與刺警罪行,而被告的角色並非關鍵,亦沒有收取利益,希望法庭給予較輕量刑起點。
法官姚勳智判刑說,案件嚴重之處在於背後黃鈞華所犯的罪行非常嚴重,若非警方迅速拘捕,他有可能已經逃離法網,斥責被告的行為嚴重打擊司法公義執行,但接納辯方指案件並非有預謀或有組織,認為可以15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的角色和背景,以及她在審訊中承認大部分案情,節省法庭時間,最終刑期減至12個月。
法官說,從求情等可見親友對被告的評價正面、有上進心,寄語被告在獄中好好反省,出獄後貢獻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