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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截至上月底,約有8萬人因曾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由提早提取強積金,而不符合資格領取消費券。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回覆立法會的書面質詢指,剔除成功覆檢的個案後,這8萬人因曾作法定聲明永久離開香港,並提交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被判定不符合資格領取第二階段的消費券。
財庫局又指,去年和今年的消費券分別為本地消費市場注入315億及逾600億元的消費力,粗略估計,對經濟的提振作用則分別相當於本地GDP的0.7%和1.2%。
另外,這兩輪消費券當局共收到約1690宗投訴,主要涉及資格準則和流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