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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向部分市民發短訊指,對方曾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提早提取強積金,質疑不符合領取第二階段消費券資格,大批市民到消費券辦事處提出覆核申請。
在旺角始創中心的消費券辦事處,不斷有市民來到,提出消費券被拒覆核申請,部分人帶同覆檢申請表格及住址證明等文件到場。
有職員協助處理,市民一度要等逾百個籌號。有市民指,多年前曾提取強積金,之後回流,日前收到消費券申請被拒短訊,覺得詫異,又無法聯絡辦事處處理。
市民伍先生:「電話無人聽,寄信也不知是否收到,導致今天大家也要上來交資料,阻礙大家時間。也是大家開心的事,分享成果,強積金供款其實不重要,最主要大家都知道香港人、新來港的人沒有貢獻也可以領取,憑甚麼界定一些人有一些無。」
市民李先生:「我二十年前與朋友到內地開台式珍珠奶茶,差一、兩萬元,有人說,可以提取強積金。昨天收到訊息,我也不明白,所以帶齊證件過來。我在香港出世、有繳稅,無理由沒有五千元(消費券),對我來說、老人家很重要。」
第二階段消費券將於下月7日發放,政府表示,曾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提早提取強積金的人士,表面上不符合領取消費券資格,但明白有申請人可能情況有變,例如已回流香港,因此相關人士可於14天內書面提交申述覆核結果。
秘書處指,收到申請後約六星期,會以書面通知市民是否符合資格領取消費券,但不會要求市民退回上期消費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