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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9年西灣河警員開槍案,中槍男子周柏均及另一人企圖搶槍及阻差辦公等罪成,各判監6年。周柏均事後患上腸沾黏,法官指他犯案時受傷是咎由自取。
兩名被告為23歲的周柏均和22歲的胡子鍵,他們被控2019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太安街十字路口故意阻撓警員執行職務,企圖搶警槍。其中,中槍的周柏均另被控企圖從警員的合法羈押下逃脫。
案件在區域法院處理,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指,根據兩人當時的隨身物品等,認為他們是預先有計劃的滋事分子,眼見警員獨自執勤,恃著人多勢眾,以惡霸的姿態公然挑戰執法人員。
針對企圖搶警槍的控罪,法官指兩人雖然不是持械行劫,但他們糾黨犯案,在當時社會氛圍下,兩人行為會挑起憎恨,對警員造成危險,指出搶警槍為嚴重罪行,與向平民行劫不能同日而語。
案件亦有多項加刑因素,以6年為量刑起點。兩人事後分別患上腸沾黏和創傷後遺症等,但法官指他們犯案時受傷是咎由自取,不是求情因素,加上他們完全無悔意,裁定兩人控罪同期執行,各判監6年。
辯方在庭上提到,醫生建議周柏均少食多餐,但還柙期間做不到,只可服用藥力不足的止痛藥,法官表示驚訝,但庭上未有處理有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