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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19年8月18日流水式集會,黎智英、李柱銘等七人就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申請,高等法院上訴庭開庭審理。
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大批警員在場戒備。吳靄儀及何秀蘭自行抵達法院。
聆訊開始前,社民連在法院外示威,質疑原審判刑過重及限聚令打壓示威權利。
黎智英等九人於818遊行案,分別判監8至18個月不等,其中李柱銘、何俊仁、吳靄儀和梁耀忠獲准緩刑,除梁耀忠和區諾軒外,其餘被告均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