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質疑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在廉政公署收到他們的投訴後,立即改口,並不可信。有地產代理就指,林奮強的經紀如果向買家隱瞞差價,已經違反了地產代理條例。地產代理監管局正在了解事件。
民主黨日前向廉政公署投訴林奮強,涉嫌支付非法回佣,民主黨指,經紀是同時代表買賣雙方及僱主的利益,若果林奮強真是向經紀提出差價可以收歸所有,而買方及僱主亦不知情,已構成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的嫌疑。而他改口指將差價捐出來,亦不可信。
林奮強承認,買家對他和經紀之間的協議,並不知情。香港地產顧問商會秘書長汪敦敬就指,即使經紀最終無收錢,亦可能違反地產代理條例。
他指,業主提出額外獎勵計劃並不罕見,但經紀在適當的時候,一定要向買家披露,否則有可能違反地產代理,甚至防止賄賂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