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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網媒記者去年在商場直播奧運奏國歌期間,舉起「港英旗」,承認侮辱國歌罪,判監三個月。
41歲被告梁恩寧承認去年7月26日在觀塘APM商場內,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歌,在播放國歌期間,高舉「港英旗」。
裁判官判刑指被告帶備「港英旗」到場,是有預謀犯案,行為有機會激起不同意見人士反應,判他監禁三個月。被告兩周前提堂,期間曾不適送院,押後至今日答辯判刑。
今次是國歌法2020年生效後,首宗定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