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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隧申請加價仲裁被駁回政府歡迎裁決

東隧申請加價仲裁被駁回政府歡迎裁決

東區海底隧道兩年前申請加價超過三成,被政府否決,東隧向國際仲裁中心提出的仲裁近日被駁回,東隧不能夠按計劃加價,政府歡迎裁決。

東隧在2010年以內部股本回報率未達標為理由,提出加價三成八至四成二,其中私家車收費由二十五元加至三十五元;小巴和輕型貨車,就由三十八元加至五十四元

九個月後,當時的行政長官曾蔭權會同行政會議否決申請。東隧因此在去年八月提出仲裁。仲裁人上星期作出裁決,駁回東隧的加價申請,政府歡迎裁決

有報道指,仲裁人認為東隧三十年專營權的內部股本回報率,估計達百分之14.26,已經非常接近百分之十五,合理但非過多水平,於是駁回申請。

東隧指,雖然未能調整收費,但仍會繼續提供安全和高質素的隧道服務至2016年專營權完結。

政府又指,早前就三條過海隧道的分流,作公眾諮詢和搜集意見後,制定了一些分流方案,稍後會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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