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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已停運的「612人道支援基金」6人被指沒有為基金註冊,違反《社團條例》,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六名被告,包括前主教陳日君、大律師吳靄儀、何秀蘭、藝人何韻詩、學者許寶強及秘書施城威,先後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六人被指在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作為612基金本地社團幹事,沒有在指名時間內遵從社團條例規定。
控方開案陳詞前,辯方先要求控方證明基金若作為社團是在何年何月成立,又質疑控方在開案陳詞大篇幅引用政治目的、訴求等與控罪無關的元素,又指部分控方呈堂證據來自警方國安處,為調查國安案件而申請「提交物料令」所取得,不應該在今次審訊處理,否則對被告非常不公。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回應指,控方引用資料是要證明有「社團」組成,看不到控方想透過這宗案件去達致案件以外的任何目的,毋須過分解讀,又強調案件要處理的並非社團成立目的,反問「點解要將政治對等是一些壞的東西」、「政治都可以是中性」。
控方其後開案陳詞,提到612基金於19年6月15日成立,主要業務在香港,屬本地社團,目的旨在幫助反修例運動期間受傷或被捕的人,各被告多次以信託人身份出席記者會等,介紹基金成立的目的、背景及財務安排;
基金的帳戶由19年6月至21年10月有約10.3萬宗存款交易,合共2.7億元,提取了7600筆款項,結餘為七百四十四萬,部分款項曾用作資助政治活動或者其他團體,包括兩次資助民陣遊行所用的音響等。
案件預計審訊五日,預料周二開始傳召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