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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兩名青年前年涉毀壞將軍澳一間東海堂麵包店,兩人早前承認刑事損壞罪,分別被判入更生中心及勞教中心。
兩名被告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辯方律師求情時指,第一被告劉展宏有悔意,犯案時只有16歲,因受到當時社會負面氛圍影響而犯案;第二被告犯案時僅14歲,本性善良有愛心。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表示,案件性質嚴重,但考慮到被告在凌晨犯案,沒有任何群眾聚集,沒有影響或傷及他人,加上兩人年輕,一時錯判形勢,並已深感懊悔,判第一被告劉展宏入更生中心,第二被告判入勞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