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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六生在校管有TATP爆炸品判入勞教中心

中六生在校管有TATP爆炸品判入勞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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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六生在校管有TATP爆炸品判入勞教中心

【Now新聞台】一名中六學生涉嫌前年於校內管有爆炸品TATP,被裁定管有爆炸品等三罪罪成,判入勞教中心。

案發時18歲的被告黎文光,由囚車押送到法院應訊,他涉嫌前年11月在明愛馬鞍山中學管有0.34克高性能炸藥TATP,以及一發空包彈。法官郭啟安獲取懲教所對被告的最新報告後,判被告進入勞教中心。

法官指,被告早前雖已還柙近四個月,但今次判刑不能扣減任何刑期,對被告來說是額外懲罰,亦對外界有足夠阻嚇力,提醒被告需要接受勞教日子的長短取決於他的表現,寄語被告要好好反省,盡早完成學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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