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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立法會三讀通過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傭員因檢疫令或隔離令無法上班可被視為病假,若僱主開除拒絕打針的員工,則不屬於不合理解僱,條例會在刊憲當日生效。
條例草案獲在席全體議員贊成,當中列明僱員因檢疫令或隔離令缺勤,可被視為病假,並獲疾病津貼,僱主不能無理解僱,不過若僱員無提供充分醫學理由下拒絕打針而被解僱,則不會被視為無理解僱。
有勞工界及商界都支持草案。
立法會議員(勞工界)梁子穎:「遭圍封強檢而活動受限制的員工,可以獲得這些病假證明,如果這些員工因而遭解僱,更可以視為不合理解僱,可以大大提高打工仔女的保障,這次條訂絕對清晰指引,以免影響僱主和僱員關係。」
立法會議員(批發及零售界)邵家輝:「要賠不是問題、補錢沒有問題,補得心甘命抵,不要讓立壞心腸的人想藉漏洞去欺騙僱主,(僱主)他們就會不舒服,因為你有保就業計劃,連造假方面都想到方法補充,所以自由黨會支持你。」
不過亦有議員認為修例太遲。
立法會議員(九龍東)鄧家彪:「無論如何真的太遲,我希望政府能夠如何安撫市民的心,讓市民感覺到我做一件事是及時應對,而不是事後『補鑊』或是整色整水。」
條例不設追溯期,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解釋,為免勞資雙方出現爭拗。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我在這想強調一點,如果修訂條例有追溯期,有可能將本來合法的情況變成不合法,出現勞資雙方皆未能預見和難以處理的情況,既容易引起混亂,亦都不合理。」
修例草案通過後會在刊憲當日生效,當局稱會以淺白易明方式向公眾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