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底在屯門法院外的劫犯案,其中四名被告申請保釋被拒,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九日再審。
四名被告由囚車押送到法院,包括15歲女童,她被控「在合法羈押下逃走」。自稱女童男朋友的30歲男子及兩名15及19歲男子,他們涉及「協助及教唆在合法羈押下逃走」等五項控罪。
署任主任裁判官指,四名被告罪行嚴重,擔心他們不遵守保釋條件,拒絕他們的保釋申請,分別交由兒童院及懲教處繼續看管。
同案另一名男被告因為聘請了私人律師,案件分開處理。
事發在上月底,4名男子企圖在屯門裁判法院門外,企圖劫走要押回女童院的女童,其中三人當場被捕,另外兩人其後亦在東涌逸東邨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