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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前高層涉嫌使用壹傳媒大樓營運私人公司,違反與科技園公司的租契,被控欺詐的案件,其中一名被告周達權轉為控方證人,獲豁免起訴。
黎智英由囚車押送到法院。
原為案中被告的壹傳媒前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獲「免予起訴書」 轉為控方證人作供,並獲准以特別通道出入。
周達權供稱,力高顧問公司1998年起遷入駿盈街壹傳媒大樓營運,公司屬黎智英的私人公司,管理汽車、船務及黎智英位於嘉道理道的寓所、旗下的製衣及蘋果促銷等公司,與報業印刷無關,及後因員工增加力高的辦公室,由一樓搬到四樓,大樓從來都沒有力高的「水牌」。
周達權又供稱,曾經以信託形式持有力高部分股權,而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及壹傳媒前行政總監被告黃偉強,有處理力高的業務,同時有跟科技園公司聯絡,處理租務事宜。
法官質疑周達權簽署過承諾書等文件,周達權解釋,因為他擔任營運總監。
周達權又指,據他所知,科技園公司要求壹傳媒子公司的業務,要符合印刷報紙及雜誌等租約要求,但壹傳媒並無為力高向科技園公司申請,而他不清楚原因。
法官陳廣池開庭時指,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接觸影響證人,好大機會要負上刑責,「以言都可入罪」,周達權周三會繼續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