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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正在服刑的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讓他行使投票權。
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起訴的黎智英,被保安局引用國安法實施細則,凍結他所持的71%壹傳媒股份,黎智英入稟要求法庭頒令,指實施細則中的「處理」,不包括他直接或間接行使股份的投票權,或法庭直接頒令讓他行使投票權。
案件排期在本月22日上午於高等法院處理,黎智英亦因多宗非法集結案被判囚20個月,正在赤柱監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