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駁回國泰航空的上訴,指空中服務員的地勤津貼、免稅品銷售佣金等,都應視作薪金的一部份。現時已經有四千多名國泰空中服務員入稟追討相關津貼,估計涉及金額超過一億元。國泰稱尊重法院的裁決,會研究判詞,並考慮落實法庭的指令。
終審法院頒布長達51頁的書面判詞。法官認為,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工作滿三個月便可享有薪假期,而合約滿一年亦可享有薪年假,認為空中服務員的空中飛行津貼、地勤津貼及銷售稅品佣金都應該列入法定假期薪酬內。
法官不同意國泰指佣金及津貼經常不同,且並非每日可賺取,不符合僱用條例中工資的定義。法官亦不認同要計算底薪及其他津貼會有困難。
其中一名追討津貼差額的空中服務員關笑華稱對裁決感到滿意,又指現時已經有四千名空中服務員入稟追討,預料涉及金額達過億元。
至於國泰要賠償多少及訟費安排,雙方稍後要向法庭提交文件。
三名國泰空中服務員,零八年開始就三項津貼是否納入假期薪酬跟國泰打官司,追討約二十八萬元,案件經歷勞資審裁處、高等法院及上訴庭,到終審庭的判決,歷時長達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