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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疫苗通行證」星期四實施,適用於食肆、商場及街市等場所。
副政府資訊科技總監黃志光:「這個例子是類似安裝,只要放在這裡,市民用安心出行掃瞄,就會自動顯示疫苗接種紀錄,當向處所反掃,就會有聲響,處所如果職員不多,就會知道他有疫苗接種紀錄,可以進入處所。」
今個星期四開始,12歲以上市民進入表列處所,必須最少已接種一劑疫苗,其中進入食肆必須展示疫苗紀錄,負責人有責任查核。至於商場、百貨公司及超市就會採用被動查核方式,員工必須備有疫苗紀錄,而顧客不用主動展示,但執法人員會隨機抽查。
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衞生)蔡傑銘:「顧客或進入處所的人士,但非員工,毋須主動向處所負責人出示疫苗紀錄,不過執法人員可能會進行隨機抽查,換言之進入商場、百貨公司、超級市場、街市或市集等,其實好像帶身份證一樣,帶著疫苗接種紀錄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