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六人去年七一遊行後,佔據中環干諾道中,在觀塘裁判法院各被判罰款一千五百元。梁國雄認為裁判官輕判,反映不認同檢控。
去年七一遊行後,大批示威者衝出中環干諾道中佔據馬路,來回行車線受阻。
六名被告包括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承認組織及參與非法集會兩項罪名。
裁判官蘇文隆判刑時指,示威者選擇在假日晚上時分在商業區佔據馬路,影響較小,加上示威並非無中生有,只是超越原先申請的時間及地點。最多時只有數百人,沒有暴力,警方清場過程中亦亂中有序,因此判各人罰款一千五百元。
梁國雄在判刑後指,公安條例不合時宜,裁判官輕判反映有需要廢法。
他們在法院門外示威,抗議政治檢控,要求廢除公安條例,爭取集會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