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四人被控2019年8月在紅磡非法集結,全部罪名成立,還柙至本月25日判刑。法官陳廣池裁決時指,有被告身上搜出法律支援熱線的卡片,反映背後是有組織的群體。
其中一名被告到區域法院聽取裁決。
案發在2019年8月10日晚上至11日的凌晨。控罪指,四名被告11日凌晨在港鐵黃埔站被捕,涉嫌參與非法集結。
法官陳廣池裁決時指,非法集結具流動性,示威者可四處逃走。雖然各被告在港鐵黃埔站被捕,而不是非法集結現場,即紅磡道和德民街,但考慮到整體環境、被告的行為、衣著以及裝備等因素,難以相信他們是路人甲,而是參與者,唯一合理推論是各人逃離非法集結現場後,打算乘坐港鐵離開。
其中有被告稱是舞台技術員,而有手套、對講機等裝備。陳廣池指,有關的說法是自圓其說,即使是工作時要用到有關物品,亦不用午夜時隨身攜帶,不代表有關物品不可作其他用途,被告亦沒有解釋當日是上班或下班途中。
而另一名被告背包有防毒面罩、噴漆、保護甲、航拍機等,是一個重裝備的參與者,不是協助者那麼簡單,而他的背囊中亦有印有不同團體法律支援熱線的卡片,並寫著被捕後要保持緘默,認為這些提示卡反映背後是有組織的群體。
法官陳廣池不評論這些提供法律支援的團體是否有違反專業守則,亦不探討為何有人耐心製作這些提示卡,但認為這些解釋了為何被告在被捕後不回應警員的查問,裁定四人非法集結罪罪成,有兩名被告亦分別被控襲警、管有炸藥及攻擊性武器罪,同樣罪成,四人還柙至本月25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