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去年香港電台一名時任兼職記者於警察學院外,涉嫌管有玩具槍及對講機,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22歲被告洪嘉榮早上到法院應訊,他被控管有仿製火器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
事發在去年4月15日,當時被告任職港台兼職記者,到黃竹坑警察學院採訪開放日,在海洋公園站被警員截查,於背囊搜出兩支玩具槍及一部無線電對講機。
截停被告的警員作供指,被告曾經表示,玩具槍和對講機是前一日拍攝電影功課的用具,而被告港台上司作供稱,事發時被告入職約一個月,仍未獲發記者證 ,前一晚通知他自行到警察學院採訪。案件預計審訊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