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0
21歲女子承認非法集結判囚3個月

21歲女子承認非法集結判囚3個月

【Now新聞台】一名21歲女子承認前年在旺角參與非法集結,判囚3個月。

被告鄭穎姿承認,前年12月1日在旺角彌敦道近豉油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

裁判官崔美霞判刑指,案發的彌敦道是主要道路,聚集人士堵路令交通嚴重阻塞,情節嚴重,加上現場人士情緒高漲,形勢有機會惡化,行為嚴重威脅社會安寧,判刑需具阻嚇性,決定判囚3個月。

至於被告被搜出一支雷射筆,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方將不提證供起訴,交由法庭存檔。

  1.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