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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皓桓因民陣無向警方交資料被控違反《社團條例》案件於周一提堂

陳皓桓因民陣無向警方交資料被控違反《社團條例》案件於周一提堂

【Now新聞台】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因民陣無向警方提交資料,被控違反社團條例。

正因多宗非法集結案服刑的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他的社交媒體專頁發文,指陳皓桓於獄中收到警方通知,因民陣未有按警方要求提交資料,控告他違反《社團條例》。

警方回覆查詢,指一名25歲男子被控一項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交資料罪,案件周一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根據條例,一經定罪可判罰款2萬5千元。

警方今年4月要求民陣提交六項資料,包括未有申請社團註冊的原因及資金來源等,民陣回覆指不會逐一回應,並於8月決定解散。

警方於星期四搜查與民陣相關的4個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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