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私隱專員公署調查指,14間食肆違反《私隱條例》,對登記顧客資料的保障措施不足,向所有涉事食肆發執行通知,要求採取適當及可行措施保障食客私隱。
被投訴的食肆中,有11間使用共用的登記表格或登記簿,其餘涉及無設置表格收集箱、收集箱無蓋好,或使用未剪開的共用表格,這些食肆對登記的個人資料保障不足,以致有關資料可被意外查閱或使用。
全部食肆其後已採取補救措施,公署向它們發執行通知,要求採取適當及可行措施避免情況再發生,包括制定書面政策及指引給職員、定期傳閱指引文件及培訓、提升職員保障個人資料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