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針對非法起底的私隱條例修訂,容許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在無法庭手令下,截查疑犯的通訊器材,私隱專員鍾麗玲在本台節目《大鳴大放》上指,只會於緊急情況下,才運用這個權力。
修訂私隱條例以打擊非法起底的法案委員會,月初將召開首次會議,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在本台節目《大鳴大放》指,預計條例可於本屆立法會任期內通過。
修訂內容包括賦權私隱專員刑事調查權及檢控權,亦可要求本地或海外的網站移除涉非法起底的內容,鍾麗玲指,以往約七成網上平台都會合作,其餘三成是港人常用的網站,絕大部分都是海外經營。
鍾麗玲:「我們要不停寫信要求他們移除,因現時不是強制性的,所以情況始終不是那麼理想,在這3成的個案,我們也會聯絡,我們海外的對口單位或域名的註冊公司,要求他們協助移除有關內容,我相信條例實施後,有一個很明確的法律基礎,我們可以強制要求他們移除。」
條例亦賦權專員可在無法庭手令下,截查疑犯的電子器材,鍾麗玲強調只會於緊急情況下才運用這個權力。
鍾麗玲:「現在說的起底罪行,很多時候都是一些電子訊息,疑犯可以很快地移除電子訊息,甚至可以用其他器材將手機內的訊息移除,所以我們有需要第一時間查看該手機,這就是截查的意思,但如手機已加密,我們仍然需要手令才可解密。」
私隱專員公署將設獨立組別處理相關條例的工作,並會向政府申請增撥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