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徵收房地產稅被視為是遏抑房樓飆升的手段,分析指較富裕的地區,例如是廣東和浙江等,很大機會會被納入試點範圍。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閉幕,會議表決通過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
徵稅對象為居住用及非居住用等各類房地產,但不包括依法擁有農村人口獲得的住房土地,及在相關土地上興建的住宅。國務院按照積極穩妥的原則,確定試點地區並制定具體辦法,相關人民政府制定具體實施細則,授權試點期限為五年。
財政部及稅務總局負責人說會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展開起草草案工作並按程序做好各項準備。
內地90年代起把住房市場私有化,在快速城市化下房價飆升,置業成為了千禧一代的大難題。早在2003年十六屆三中全會首次提出對自住房徵收物業稅,但有指當時擔心會打擊房產需求及重挫樓價,一直未有正式推行。
上海和重慶在2011年開始試點徵收個人住房房產稅,但有內地傳媒認為,由於當時的目的是「制度破冰」,試點地區的房產稅繳納規模不大,對市場影響較小,之後的房產稅改革,未有明顯推進,中科院到去年底則建議,一些熱點城市和炒房屢禁不止的地區,可以加快試點徵稅步伐。
由於本屆全國人大任期到2023年3月為止,內地有報道認為意味著本屆人大無法完成房地產稅立法,要全面推行至少要到五年之後。
暫時也不清楚有哪些城市或地區最終會被納入,徵收房地產稅試點範圍,以及房地產稅的稅基和稅收,有分析則指較富裕的地區,例如是廣東、海南和浙江等,很大機會會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