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年聖誕節,有市民在葵芳新都會廣場聚集,6人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分別判入勞教中心、教導所及監禁四個月。
6名被告年齡介乎16至28歲,由囚車押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案情指各名被告前年12月25日,在葵芳新都會廣場「元氣壽司」外聚集及叫囂,並阻止食肆關上捲閘,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
裁判官判刑時指,集結人士是有計劃行動,雖然相對其他非法集結案,案件暴力程度、人數都較少,但現場環境狹窄,增加風險程度,判處16歲男學生被告及20歲被告楊天成進入勞教中心、17歲被告周進一進入教導所、其餘三名被告監禁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