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四名港大學生被控宣揚恐怖主義,其中一名被告容頌禧,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指,信納他不會再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駁回律政司的保釋覆核,批准他保釋。
身穿白色外套的容頌禧,獲准保釋離開高等法院法,他在上星期四原本獲裁判官批准保釋,但律政司隨即提出覆核。
保釋覆核聆訊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處理,她聽取雙方陳詞後,信納容頌禧不會再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批准他保釋。
條件包括現金五萬元擔保、母親及叔叔各五萬元人事擔保、每周到警署報到四次、遵守宵禁令、不可接受傳媒訪問、不得直接或間接作出有可能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或言論、不可住港大宿舍、不得擔任港大任何學生組織的幹事、不可聯絡外國官員、不可組織或參與任何反對特區政府及中央政府的行動等。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上月初通過動議,哀悼七一襲警案疑犯,與會的容頌禧及另外三名被告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宣揚恐怖主義罪及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作為交替控罪,其餘三名被告上星期申請保釋被拒,還柙至十月中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