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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學生容頌禧涉宣揚恐怖主義 獲高院批准保釋

港大學生容頌禧涉宣揚恐怖主義 獲高院批准保釋

【Now新聞台】四名港大學生被控宣揚恐怖主義,其中一名被告容頌禧,高等法院駁回律政司對他提出的保釋覆核,容頌禧獲准保釋。

容頌禧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應訊。

他在上星期四原本獲裁判官批准保釋,但律政司隨即提出覆核,因此需要繼續還柙。

保釋覆核聆訊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處理,她聽取雙方陳詞後,信納容頌禧不會再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批准他保釋,條件包括現金五萬元擔保、每周到警署報到四次、不可接受訪問、不得擔任港大任何學生組織的幹事、不得直接或間接作出有可能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或言論、不得聯絡外國官員等。

同案另外三名被告,早前在裁判法院申請保釋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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