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5個指明地方的人士,須接受強制檢測。
名單如下:
A. 非本地確診個案曾到訪的地方(已經完成 2019 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的人士1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1. 任何在7月6日至7月29日期間曾身處香港九龍尖沙咀柯士甸道8號龍堡國際超過兩小時的人士,須於8月1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2. 任何在7月5日至7月6日期間曾身處香港九龍荔枝角長沙灣道883號億利工業中心6樓14室伊勢灣海運(香港)有限公司超過兩小時的人士,須於8月1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3. 任何在7月3日至7月15日期間曾身處香港九龍長沙灣欽州街西89號潤發大廈3樓華潤五豐國際分銷有限公司超過兩小時的人士,須於8月1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B. 屬再次檢測的指明地方
1. 任何在7月19日下午六時至下午十時或7月20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六時曾身處香港鰂魚涌太古城中心(只包括商場)的人士,須於8月1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2. 任何在7月18日下午六時至下午十時曾身處香港鰂魚涌華蘭路 20號華蘭中心地 2-3號鋪Food le Parc的人士,須於8月1日或之前接受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