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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促官員交代社交生活會構成沉重壓力

林鄭:促官員交代社交生活會構成沉重壓力

【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不將《防止賄賂條例》適用範圍擴至特首是避免條例過度限制,影響行政長官的憲制地位,又指不應要求涉及飯局風波的三名官員詳細交代細節,認為會對官員構成壓力,影響政府吸納人才。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任期尾聲宣布「走數」,不修訂《防止賄賂條例》,她指,上任四年令她對一國兩制及憲法有更深認識,行政長官要向中央及特區「雙重問責」,修例會令行政長官過度受本地法律限制,影響行政長官的憲制地位。

林鄭月娥:「行政長官履行職責時,很容易被人用這些條文而認為他已經『踩界』,事實上今日已經有此現象,我競選期間都有人先後到廉政公署投訴,我也要接受廉署的查問。不是等於『無王管』,因為他是中央官員。我覺得大家不用擔心,任何貪污、不清廉的行為中央一定看在眼內。」

保安局副局長及兩名紀律部隊高官與內地企業高層飯局,林鄭月娥強調聚會屬官員私人社交,亦就違反限聚令繳交罰款,不應要求官員「活靈活現」交代,否則會令有志者對加入政府更卻步。

林鄭月娥:「當然我講過所有官員都要比白更白,如果所有官員都像我一樣,我本人是『獨家村』,我沒有社交生活,正如你開咪前問我,我是沒有社交生活的,這會否太過分呢?今天可以問這件事,明天看到你出現在某酒店或酒樓,又可以問你做甚麼、見甚麼人、吃甚麼,久而久之對公職人員不必要的沉重壓力,有人便會裹足。」

她又指,不同意將此事與政府譴責港大學生會評議會相提並論。

林鄭月娥:「我不同意有人說我們在包庇失德高官,我只能說社會是自由的,香港有言論自由,這位前會長可以說,另一位前會長也可以說,但不應藉此美化一個我認為社會應共同譴責的行為。」

她指,無指示警方跟進事件,強調學生要有人性和道德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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