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通過再次修改議事規則,包括為委員會人數設上限,以及限制開會議員衣著等,有議員不同意限制法案委員會人數,就議案投反對票。
今屆立法會第三次修改議事規則,提出為委員會的人數設限,事務委員會最多有20名委員,法案委員會等小組委員會上限是15名委員,建制及非建制派均有議員不同意。
立法會議員(新界西)鄭松泰:「法案委員會怎會限15人?法案委員會具體而言就是有實際法律效力,假設政府要做租金管制的時候,然後一大堆功能組別議員可能代表工商界的全部加入,可行嗎?又不是不行。」
立法會議員(新界西)田北辰:「我覺得議員有足夠智慧加入多少個委員會去貢獻,最後也要向香港人交代自己的出席率及發言質素,所以我才會有保留。」
但有議員認為,下屆立法會將增至90席,有必要人數設限。
立法會議員(新界東)陳克勤:「以我的保安事務委員會為例,以往一直有40人,每一次開會也要等十分鐘以上,才等齊三分一委員才可以開會,所以其實浪費了很多討論時間,如果未來90人,我們有60、70人參加一個委員會,我相信等開會的時間就更加長。」
其餘幾項修訂,包括主席可以決定是否處理規程問題、議員必須穿著商務衣飾開會等。
議案在大比數支持下通過,只有鄭松泰反對,田北辰無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