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研究再修改議事規則,消息指,建議包括流會時缺席的議員需要罰款,及規定議員開會時的服飾,委員會未完成審議,要再開會討論。
立法會3月底通過修改多項議事規則,相隔一個月,議事規則委員再研究再修改議事規則。消息透露,建議包括引入罰款機制,若立法會因法定人數不足休會,缺席議員會被罰款3400元,相等於議員一天的薪金。
立法會議員(九龍東)謝偉俊:「法定人數召喚安排上,過往有濫用的機制,或者拉布行為,我們希望可以在設計上做一些反誘因,導致有關情況不會經常發生。有議員提出會否在經濟上有罰款,導致議員不會隨便點名,或者積極參與會議,不會流會的時候變相有份。」
據了解,修例建議還包括規定議員開會的服飾、不能展示口號或標語,T恤、牛仔褲、運動衣物、運動鞋、拖鞋、涼鞋等較休閒的服飾,均有可能被立法會主席視為不適合,可命令他退席,但這個建議今次委員會未討論。
謝偉俊又指,下一步將會就委員會、法案委員會組成,以及點算法定人數安排諮詢全體議員意見,暫時未有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