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721元朗白衣人暴動案,五名被告早前被裁定參與暴動等罪成,其中四人向法庭求情。法官形容,案中的被告於當晚不知為何失控,無差別向不認識的人施襲,行為與正常人有距離。
四名被告黃英傑、林觀良、吳偉南及蔡立基,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各被告早前已向法庭提交書面求情陳詞。
其中,綽號「飛天南」吳偉南代表律師,呈上其女兒及侄女的求情信,指吳偉南很顧家,又在陳詞中多次重申吳偉南曾被人擲物擊中暈倒,但法官葉佐文質疑說法欠證據支持,從片中未能看到,又指吳偉南所涉及發生於英龍圍的事件,雖然不及元朗站大堂或形點商場天橋的情況嚴重,但不代表不嚴重。
另一被告蔡立基的代表律師指,蔡立基孝順父母,即使有案底也已是很久的事。法官葉佐文稱,不感到蔡立基是很壞的人,但當日卻不知為何完全失控,無差別襲擊不認識的人,在元朗站內樓梯把人打至倒下,形容行為與正常人有些距離,過程中蔡立基很活躍,不容易想出一個理由能輕判。
早前已認罪的林觀良代表律師稱,林觀良非常懊悔,再次在庭上向受害者鄭重道歉。法官葉佐文稱,當時在月台和列車上的人正陸續離開,但林觀良和其他人仍繼續施襲,令男女老幼被困走不得,行為猶如喪失理智,令人傷心及不解,明言會考慮判處高刑期。
黃英傑代表律師在庭上說,黃英傑在案中有些情況可即時施以暴力回應,例如被扔水樽時可即時拾起扔回,但他沒有這樣做,又指他在警署錄警誡供詞時已承認部分案情,但被法官葉佐文質疑,他所承認的案情較簡單,最終亦沒有認罪。他認同黃英傑在案中只有鼓勵,並沒有動手,角色較其他被告輕,不用負最大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