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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賓府遭擲易燃物品案 被告還柙至九月再提堂

禮賓府遭擲易燃物品案 被告還柙至九月再提堂

【Now新聞台】禮賓府遭投擲易燃物品案,24歲男子被控縱火,裁判官拒絕其保釋,還柙至九月再提堂。

被告王俊彥由警車押送到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被控一項縱火罪,控罪指他於七月一日涉嫌在上亞厘畢道用火損壞禮賓府,控方反對被告保釋獲裁判官接納。

被告要還柙直至9月27日再提堂,被告放棄每八日申請保釋覆核的權利,辯方同時透露被告被捕期間曾遭警員襲擊及威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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