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警方根據線報於周日檢獲真槍等大批武器及危險品,拘捕十一人,其中五人提堂,案件押後至明年二月。
五名介乎20至23歲的被告,黃振強、吳智鴻、張俊富、張銘裕以及嚴文謙,由警車車隊押送往東區裁判法院。法院幾個出入口均有大量警員持槍戒備,又穿上避彈衣。
警方根據線報,周日在多個地方突擊搜查,起出大批武器及危險品。
這五個人分別被控以一項串謀意圖傷害警務人員,其中吳智鴻因無牌管有手槍、彈匣﹑子彈和武士刀等,被加控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和藏有攻擊性武器,張俊富就管有爆竹、伸縮棍等,亦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
控方呈上黃振強和吳智鴻,由上月中至周日在通訊媒體的對話截圖,他們曾討論在遊行日使用炸彈。
黃振強問炸藥何時到,吳智鴻說需要等,又指當日會有槍手參與,配有兩把槍及多發子彈,會亂開槍射八個十個,試槍期間會盡殺,控方相信他們要射的是警員,又呈上兩張地圖,顯示他們計劃在近軒尼詩道的駱克道及莊士敦道,分別放置炸彈,而槍手就會在莊士敦道英皇大廈。
控方申請押後十個星期,進一步調查,裁判官指案情嚴重,只准張銘裕及嚴文謙擔保,其餘三名被告就要還柙看管,案件2月18日再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