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首宗涉嫌違反禁蒙面法而被檢控及審訊的案件,兩名被告裁定罪成。裁判官指兩人無悔意,會考慮判監,兩人還柙至下月21日判刑。
城大學生吳隆平及40歲報稱無業的蔡玉雲被判罪成後,由囚車駛離法院。
裁判官莫子聰指,吳隆平案發時在藍田啟田道大叫,提醒堵路的人離開,反映他們有共同目的;而蔡玉雲證供荒謬,認為反修例運動期間街上隨時變亂,她不可能在便利店購物後逗留20分鐘,又不接納她聲稱身上一包50條索帶是在路上拾獲,認為她當時有協助堵路。
對蔡玉雲聲稱因為哮喘要戴口罩,裁判官不接納說法,指她戴的布口罩不透氣、不防菌,更阻礙呼吸,裁定兩名被告非法集結,及在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罪成。
裁判官聽取求情後,指兩人沒有悔意,雖然事件沒有暴力,但堵路是嚴重刑事行為,對社會造成紛亂和傷害,會考慮判處兩人監禁。
禁止蒙面規例在前年十月五日生效,今次案件是規例生效以來首宗檢控,案件押後至7月21日判刑,兩人要還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