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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督察涉向下屬借貸罪成判監三周

海關督察涉向下屬借貸罪成判監三周

【Now新聞台】一名海關督察未經許可向下屬借錢,索取及接受利益罪成,判監三星期。

30歲被告鄭文傑已被停職及破產,他被控於2018年未經許可向下屬借五萬元,以及從下屬朋友取得貸款,被裁定訂明人員索取及接受利益兩罪罪成。

暫委裁判官陳國維聽取辯方求情後判刑,指被告因賭博泥足深陷,以致債台高築,愚蠢犯案,定罪後才有悔意,審訊期間又虛構人物,逃避欠債責任,形容案件背景較其他案嚴重,即使被告的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仍要判處監禁,以四星期為量刑起點,判被告入獄三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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