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警方以限聚令及防疫為由,反對支聯會舉行六四遊行及禁止舉辦維園燭光集會,支聯會提出上訴被上訴委員會駁回,支聯會就表明今年不會組織及宣傳六四維園集會。
六四事件三十二年,燭光連續第二年無法在維園亮起,警方以防疫為由反對集會後,支聯會提出上訴後同樣被駁回。
警方呼籲市民不要參與被禁止的聚集,會果斷執法。
今年是國安法實施後首年六四,警方被多次問到叫「結束一黨專政」等口號是否違法時,只稱會在當晚搜證。
港島總區高級警司(行動)廖珈奇:「個別口號行為有無違法,警方會盡最大責任在現場搜集證據,視乎現場情況如何,有否構成任何罪行,任何人屆時出席,會是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個別行為如果嘗試挑戰法律底線,我們是不建議的。」
支聯會對上訴委員會決定感到遺憾及失望,同時宣布今年不會舉辦維園燭光集會。
支聯會秘書蔡耀昌:「支聯會會停止有關集會宣傳,在原有的維園集會時間,支聯會決議不會以組織名義到場參與,我們常委成員及義工等等不會以相關身份到場參與。」
上訴委員會認為,遊行集會對公共秩序及公共安全構成威脅,鑑於疫情嚴峻,周邊地區的個案未受控,而疫苗接種進度未如理想,加上支聯會未能說服委員會防疫措施切實可行執行,因此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