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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人被控六四維園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13人被控六四維園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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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人被控六四維園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Now新聞台】支聯會六四當晚在警方禁止集會下到維園點燭光,13人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押後至9月再提堂。

被告包括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鄒幸彤,秘書蔡耀昌、張文光、陳皓桓、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他們抵達法院應訊。

傳票控罪指,各人今年六月四日在維園噴水池外,非法煽惑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法庭批准控方申請,押後至9月15日再提堂,讓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就控方要求,對各人施加保釋條件。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控方以傳票形式提告,不涉保釋程序,認為現階段無基礎施加額外條件,眾人毋須保釋下離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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