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建議修訂《醫生註冊條例》,引入非本地培訓醫生,在海外醫學院畢業的香港永久居民可透過特別註冊,回港在公營醫療機構工作,取得專科資格後工作多五年,可免試註冊執業。
現時全港有一萬五千多名醫生,政府推算到2040年會欠近二千名醫生,而醫管局的醫生短缺達960名,單靠增加本地醫生培訓名額不足以解決問題,建議修訂《醫生註冊條例》引入非本地培訓醫生。
他們要符合幾個條件,包括是香港永久居民、於海外獲認可的醫學院畢業、已在當地註冊為醫生,並獲醫管局、衞生署或港大中大兩間醫學院聘用,然後透過醫委會特別註冊來港工作,已持有專科資格的醫生在公營醫療機構工作最少五年,便可以正式註冊,毋須考執業資格試。
如果未接受過專科培訓,該醫生要經過最少六年培訓,取得專科資格,再在公營醫療機構工作五年,即最少十一年才能正式註冊。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一個新的途徑並不會取代現有的執業資格試及有限度註冊制度,只是增加新的途徑令非本地培訓的醫生在符合某些條件下,可在港取得正式註冊。」
哪一間海外醫學院畢業才獲認可,會由醫委會轄下設立「特別註冊委員會」決定,成員包括醫委會主席、醫管局行政總裁、衞生署署長、兩大醫學院院長、醫專主席及最多四名特首委任成員,其中三人須來自醫委會。
認可醫學資格每三年檢討,名單上預計不多於一百間。首份名單最快明年出爐,陳肇始強調委員會制訂名單,包括考慮內地醫學院時不會有政治考慮。
陳肇始:「特別註冊委員會主要為制訂一個名單,當中不會有任何政治考量,剛才已指出制訂一個名單大致會考慮教學語言、課程內容、醫學院國際排名等等,例如我們的醫療系統很多都是用英文寫排版或藥名都是用英文。」
當局指,特別註冊醫生不影響本地醫科生就業及專科培訓,暫時難以估計能吸引多少人回港執業。
修訂條例草案將於周五刊憲,下月2日提交立法會首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