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建議修訂《醫生註冊條例》,引入非本地培訓醫生,在海外醫學院畢業並已在當地註冊成醫生的香港永久居民,回港獲公營醫療機構聘用,可獲醫委會特別註冊,而在取得專科資格後工作多五年並表現稱職,可豁免執業資格試,於本港正式註冊。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一個新的途徑並不會取代現有的執業資格試及有限度註冊制度,只是增加新的途徑,令非本地培訓的醫生在符合某些條件下,可在港取得正式註冊,獲一個僱用機構確認,在這五年或以上的服務期間,我剛才所說,五年專科醫生之後,如是專科醫生前是五年以上,他擔任的醫生服務令人滿意及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