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通過修改內務守則防拉布,包括委員會選舉主席設時限,30分鐘未能完成,就由內會主席提名主持,主席謝偉俊預計月底可完成修改。
議事規則委員會開會討論,由民建聯張國鈞提出修改內務守則防拉布的三項建議,最大篇幅涉及委員會主席選舉。部分事務委員會光是提名主席人選已用上一次會議時間,張國鈞建議改為會前書面提名,會上無任何發言環節直接選舉。選舉程序亦設時限,30分鐘都未能選出主席,會由內會主席提名另一人主持。
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副主席梁繼昌:「趁這短短九個月的時間,民主派處於少數時,肆意改動議事規則或內務守則,令議員不能完完全全地進行監察政府、議論施政的責任。」
立法會議員(新界東)陳克勤:「絕對沒有削弱議會職能,在提名程序上作了一些優化,其實任何議員仍可繼續參選主席,繼續和議別人參選主席。」
另外,張國鈞同時建議修訂附屬法例,由目前每名議員可發言15分鐘,縮短至5分鐘,而議員提出呈請也再不能優先辯論。
議事規則委員會通過建議,主席謝偉俊預計月底完成修訂。
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希望大約是兩星期諮詢,之後再開一次議事規則委員會,通過之後,由於這次不涉及議事規則,只是內務委員會的守則,經內會通過已經可以。」
內務守則只需經內會表決,獲過半數議員支持,就可以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