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擬將「起底」行為刑事化,建議修訂《私隱條例》,加入相關罪行,並賦予私隱專員刑事調查、檢控及糾正起底內容的權力,一經定罪最高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五年。
反修例事件以來,網上「起底」情況不時發生。私隱專員公署自前年6月起至今年4月,收到5700宗投訴,並要求網站及討論區營運商移除近6000條連結,又將超過1500宗個案轉介警方調查或律政司跟進。
為打撃「起底」行為,政府建議修訂《私隱條例》加入相關罪行,如任何人未經當事人同意,披露其個人資料,並意圖威脅、恐嚇或騷擾當事人或其家人等,對他們造成心理傷害,一經定罪,最高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五年,或經簡易程序定罪,處罰10萬元及監禁兩年。
當局為加快處理「起底」個案,建議賦予私隱專員刑事調查、檢控及糾正「起底」內容的權力。當私隱專員有合理理由相信有違反私隱的情況發生時,可要求任何人提供資料協助調查,亦可申請手令進入處所搜證,任何人拒絕合作或提供虛假資訊等均構成罪行。
專員亦會有法定權力,指示相關人士在指定時間內糾正涉及「起底」的內容。如未有依時執行,首次定罪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兩年,並每日罰款1000元,再次定罪刑罰會加重。
另外,因應社會曾出現針對某些特定人士或群組「起底」,建議修例賦權私隱專員在認為社會已出現或將出現大規模的「起底」行為,可向法庭申請禁制令,防患於未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