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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承認管有汽油彈被判囚3年2個月

男生承認管有汽油彈被判囚3年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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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承認管有汽油彈被判囚3年2個月

【Now新聞台】警方前年在灣仔一個單位,搜出一批汽油彈及半製成品,一名男學生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他人財產罪,被判囚3年2個月。

23歲被告莫禮滔,在區域法院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他人財產罪。

他連同其餘四名被告,被控在前年11月,在灣仔堅拿道西一個單位保管59支汽油彈,以及多支載有廢棉的玻璃樽、一批汽油及柴油等物品。

法官判刑時指案件嚴重,被告有計劃犯案,而且汽油彈藏於商住大廈,有發生火警的危險,因此判監3年2個月。同案另一名女被告較早前已認罪,同樣判囚3年2個月,另外三名被告不認罪,於本周五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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