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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至今涉及三宗案件被判刑

黃之鋒至今涉及三宗案件被判刑

【Now新聞台】正在服刑的黃之鋒至今涉及三宗案件被判刑。

黃之鋒在另一宗包圍警總案中,承認在2019年6月21日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在去年12月被判囚13.5個月。他在上月再因另一宗2019年10月在銅鑼灣非法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的案件,被判囚4個月。

黃之鋒、岑敖暉及袁嘉蔚也另外涉及初選案,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該宗案件將於本月31日再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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