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有關修改選舉制度的委員會審議政府提交的修正案,其中資審會人數上限為八人,最多可委任三名非官守成員。另外,每名選委最多可以不同身份提名五人。
立法會有關修改選舉制度的委員會審議政府提交的修正案,包括將資審會人數上限增至八人,最多委任三名非官守成員;資審會的決定不得提出訴訟,有議員關注資審會的組成。
立法會議員(商界第二)廖長江:「主席是應該官守還是非官守?」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楊樂詩:「所有官守成員,就是基本法48條第5項所指,作為主席應該是官守成員。」
廖長江:「整個設計就是要官守多於非官守,修訂的意念是否這樣?」
楊樂詩:「沒錯。」
政府又提出修訂,每名選委可以用不同身份,在地方選區及功能組別最多提名五名候選人。
立法會議員(香港島)葉劉淑儀:「我不太明白那個理據,為何要給選委這麼多提名票?」
律政司署理律政專員梅基發:「我們在這個問題上與中央部門溝通過,其實附件二沒有限制。這樣的情況下,這位選委同時可以行使他作為地區選民的另一個身份去提名。」
葉劉淑儀:「千五名選委可以提名很多人,可以提名七千多人。」
楊樂詩:「選委的身份有三份提名,但每名選委自己也有地方選區,或功能界別的選民身份,所以有另外兩份提名,一共是五份。」
政府提出的修正案還包括,即使有候選人參選資格被取消,選舉程序不會因此終止。
另外,政府不會規定參選人申報是否持有外國國籍,但會就候選人提交的資料徵詢資審會意見。